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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請貴校轉知有意經臺閩介聘至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服務之教師,若成功調入應配合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07日府教學字第1100347373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04月01日府教學字第1100057369號函辦理。

三、該校依華德福教育理念規劃課程,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。為辦理人智學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,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,倘介聘成幼調入,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;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,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,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,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。

四、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,若為導師職務需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階段為原則(如:國小完整帶領一年級至六年級,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),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科目,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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